吉祥航空被惩处能否换来民航吉祥
29日从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获悉,经过缜密调查,8月13日吉祥航空公司HO1112航班机组拒绝执行管制指令进行避让是一起严重违章行为。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决定暂停受理吉祥航空公司扩大经营范围、设立分公司、购租飞机等事项的申请,同时削减其航班运行总量10%的运力,削减时间为3个月。
7分钟6次指令,吉祥机长均拒执行,显然是拿乘客生命开玩笑,要知道当时情况危急,卡航已经发出了MAYDAY信号——民航飞行中最高等级的遇险信号,吉祥机长仍然置若罔闻,若不被严惩,何以安抚惊*难定的乘客?
虽然吊销了机长执照,但机长是韩籍,吊销执照只意味着他不能在中国民航航线飞行;暂停受理吉祥航空公司扩大经营范围、设立分公司、购租飞机等事项的申请,如果吉祥航空没想扩大经营范围,所谓的暂停受理也就失去了意义;至于要求吉祥航空对全体外籍飞行员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地面理论课程训练,虽有必要,但能否流于形式,未可知。
以吉祥机长拒不执行指令为例,吊销执照的处罚尚显柔软,除此之外,还应承担一定的刑责。正如中国*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起淮所称,吉祥航空的机长在接到命令后拒不执行,涉嫌触犯了刑法,“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,比如机毁人亡等,就涉嫌构成‘重大责任事故罪’或‘危害公共安全罪’。当然,万幸的是,当时并未机毁人亡,但不是不存在这种可能,因此不能止步于吊销执照。
严惩不是目的,只是促成民航吉祥的一种手段。据业内人士透露,长三角地区的空域情况是出了名的复杂,长三角地区航空管制也格外复杂。越复杂越需要严明法纪,越需要构筑严格的制度体系。因此,管理部门不妨以此次拒让事件为由头,开展一场全行业的治理行动。当然,需要整饬的不只是是否存在拒让行为,还应该包括其他方面。很显然,监管是否到位,管理是否有漏洞,制度是否有缺陷,落实是否不够给力等方方面面,都应该属于自我整治的内容。
秦淮川(媒体从业者)